性能及技术要求
a格栅除污机应采用粉碎型。可将来水中的固体物有效截流并粉碎至6-10mm。
b.每台格栅破碎机配一台干湿两用电机。电机安装于格栅破碎机上方。可淹没在水中,也可暴露在空气中运行。
c.粉碎刀片为双轴设计,应能在干/湿条件下连续或间歇运行。切割刀片和垫片是单片分离式的。
d.切割刀片和垫片的轴孔呈六角形,与轴的间隙≤0.1mm,确保切割刀片有效旋转,减少间隙的滑移磨损,并增加垫片的压紧。
e.切割机的切割压力连续工作时大于2680N/kW,瞬间值不小于8530N/kW。
f.呈六角星形的主动轴和被动轴其拉伸应力不小于1000MPa。
g.鼓栅本体可由环形钢圈作上下叠合靠栅距间的转动刮刀清集污物或采用旋转式垂直栅条形成圆筒进行集污的形式。栅条的间距小于12mm,并需有可靠的定位支承。
h.控制系统
控制器装有“手动/自动/重新设置”三种选择开关,在“关闭/重新设置”模式粉碎机应停止运转;在“开启”模式粉碎机应运转;在“自动”模式粉碎机开/关能够由远处的控制器自动控制开或停,控制柜中必须提供远程控制及运行状态接口的无源点;控制器应提供过载保护。
当堵塞情况发生时,处于手动/自动两种模式下控制器会停止切割机,并使之反转来清除障碍物。堵塞清除后,控制器会恢复到正常运转。如果堵塞情况仍存在,控制器自动在30秒内执行两个预设的过程,可以执行三次。当超负荷情况发生时,控制器会关闭粉碎机,并启动延迟和不正常状态指示灯。